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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

2008-1-14    来源: 本站编辑   【我来说两句
局长:秦俊德
  

  彬县监察局是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在县政府和市监察局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县纪委和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向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负责。
    一、主要职责
    按照《党章》和省、市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纪检查方面的主要职责有: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及其以下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
    2、对党员进行党纪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表彰党纪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3、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涉及的组织和党员的处理与处分。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会同乡镇、县级各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选;协助县委提名考核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及负责县纪委派驻县级各部门纪检组干部的考核和提拔任用。
    6、调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7、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8、承办县委和市纪委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宜。
    按照《行政监察条例》的规定,行政监察方面的主要职责有: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省、市纪委、监察部、厅、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2、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拟定行政监察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3、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及违法违纪行为,并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行政处分。
    4、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宣传行政监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终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6、会同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级各部门做好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县监察局派驻县级各部门监察室干部的考核和提拔任用。
    7、负责组织和指导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8、承办县政府、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县纪委机关、县监察局内设六个室。
    1、办公室(监察综合室):协助纪委常委会、局长办公室会掌握全面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各室的有关工作,负责常委、正副局长的工作联系,负责起草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工作安排、总结、信息动态,负责纪委常委会、局长办公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机关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负责管理机关文件档案、印章、资料、保密通讯和督查工作,负责行政、财务、固定资产、车辆管理、后勤接待、会务和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其它室包含不了的有关监察业务。
    2、纪检监察室:负责查处县管干部的违纪案件;承办上级纪委、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案件;了解指导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检查工作。
    3、监督检查室(县政府纠风办):负责监督检查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执法监察工作及科级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审批工作;了解上述工作中发现的案件;负责全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部署、检查、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反馈纠正工作的重要信息和工作动态;督办、查处行业不正之风方面的典型违纪案件。
    4、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直接立案查办的案件和下级通气报批案件;负责备案的审核,对申诉案件的复核;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负责督办处分决定的执行和承担本单位的行政应诉工作。
    5、信访室(含举报中心):负责核查了解反映纪检监察对象的来信来访,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负责上级要结果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承办、转办、督办工作;做好信息反映、信访举报分析和定期统计工作,制定信访工作计划,负责检查指导下级信访达标和信访网络建设工作。
    6、党风廉正建设室(廉政办):负责全县党风廉正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反馈党风廉正建设的重要信息和工作动态;负责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和四项廉正建设制度,督办、查处有关党风廉正建设方面的典型违纪案件;负责做好纪检员、特缴监察员、廉政勤政监督员的联系工作,负责党风廉正、党风政纪的宣传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029-34922575

(文/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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