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

一、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规章、行政措施、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定我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服务价格、中介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经营性收费实施管理,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依法开展对各类涉案物品价格进行评估、认证。
二、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政秘股
负责公文的处理,文件、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管理机关文秘、档案、信访、接待、政务信息等项工作;答复人大、政协提交的有关本行业的意见、建议和提案;落实机关财务、公物、后勤、安全、内部值班等管理制度;督办督查局长及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价管股
根据上级价格政策,制定县管商品的作价办法;制定收费标准;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
(三)农产品成本调查队
对全县范围内粮油副食品价格进行监测,对烤烟、油菜籽的生产成本及收益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四)价格认证中心
负责各类涉案物品的评估、认证;负责对其它物品及有偿服务的价格鉴定;向社会提供各种价格信息。
(五)彬县物价检查所
负责承担价格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对行业检查、专项检查和年终物价大检查提出具体安排意见;负责价格违法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明码标价工作。
(六)价格举报中心
按法律程序对价格举报、投诉案件进行受理、查结。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许可证》工本费 65元/证
《收费许可证》审验费 依据收费单位的收费总金额按比例收取审验费 对于不及时审验的,延期30天加收1倍审验费;30天以上,按同档次加收2倍审验费。
办公电话:029-34922790
物价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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