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
局长:王兰平
一、部门职能
咸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彬县分局是咸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在本辖区内行使药品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和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查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3、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
4、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
5、监督、抽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械质量。
6、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特种药械的监督管理。
7、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中药材生产质量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
8、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资格初审。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内设机构
咸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彬县分局设办公室、综合业务室、稽查室和稽查大队,其职责和负责人如下:
(一)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
分局办公室在业务上与市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对口,其主要职责职下:
1、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
2、负责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保卫、接待、信息、统计、办公自动化等行政事务及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
3、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罚没收入,执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4、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及离退休干部工作。
6、组织实施局机关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工作。
7、负责局机关党群、宣传教育及政治业务学习。
8、对机关人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行政监察,受理申诉、检举、控告,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二)综合业务室
综合业务室主要职责:
分局综合业务室在业务上与市局市场监督科、医疗器械科对口,其主要职责如下:
1、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负责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推行。
3、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规划。
4、监督检定、抽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
5、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资格初审工作。
6、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
7、监督、抽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
(三)稽查室
稽查室主要职责:
分局稽查室在业务上与市局安全监管科、稽查科对口,其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市局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中药材生产质量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
2、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实施生产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3、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特种药械的监督管理。
4、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5、受理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负责对举报或上级布置查处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6、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四)稽查大队主要职责:
稽查大队队长由分局主管稽查工作的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分局所有执法人员组成,在稽查室办公。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辖区内较大案件的查处。
2、承办市局交办的重大案件。
3、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办公电话:029-34928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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