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

一、工作职责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规守法。
2、处理县辖道路上的各类交通事故。
3、打击处理涉路违法犯罪。
4、负责办理机动车辆牌证和检验,加强驾驶员考核教育及发证。
5、纠正和处理县辖路面上的一切交通违法行为。
二、内设机构
政秘股、事故处理股、法制宣传股、车辆管理所、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大佛寺公路巡警中队,巡查一中队、巡查二中队、城区交巡警大队。
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为民服务承诺
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1、办理车辆报户、转籍过户、补证、补牌、改装、改型、改色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均应在1小时内完成,4小时内领取行驶证,30天内领取原号新补牌。
2、办理驾驶证换证、补证、外地转出等业务应在4小时内完成打印驾驶证及提档业务。
3、驾驶员考核科目-考试成绩当天阅卷并在当天下午6时前予以公布成绩;科目二和科目三当场公布考试成绩。
4、车辆号牌费:汽车100元/副、挂车50元/面;农用车40元/副;摩托车70元/副;驾驶证工本费20元/本,考试费55元/位。
5、群众初次办理车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日予以办结,手续不齐备的,向群众发放“办理挂牌办证续卡”片,并当面予以告知,二次予以办结。
6、对10车以上单位和个人应主动上门为其办理报户、检验手续。
二、事故处理
1、建立事故处理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接警后,白天应当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应当在10分钟内出警。事故现场在城区内应当10分钟内赶赴现场;城区外10公里内的应当20分钟内赶赴现场;10公里以上40公里内的应当60分钟内赶赴现场。
2、受理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交付当事人。
3、对交通事故中暂扣的车辆,应当在20日内发还当事人。
4、对拉运蔬菜、瓜果和来彬投资车辆肇事后,应当在2日内办结,并提供快捷服务。
三、交通管理
1、实行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先敬礼规定。
2、暂扣违法车辆、驾驶证,应当当场开具处罚措施凭证。
3、对拉运新鲜蔬菜、瓜果和农副产品车辆只纠违不罚款,对遇到交通堵塞时应优先予以通行。
4、对来彬从事投资车辆只纠违不处罚,并尽最大可能提供各项快捷服务。
办公电话:029-3492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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