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

彬县信访局是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主管全县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属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能
1、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
3、接待单个和集体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上访的群众。
4、承办中央和省、市、县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转回彬县的人民来信、来访;承办中央、省、市、县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批示要结果信访案件的处理。
5、协调和处理本县单位之间、区之间的信访案件和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参与或直接查处不宜向下交办的案件;按所辖范围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处理信访案件,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6、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报告人民来信来访的重要情况,定期不定期地综合]、调查、研究信访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提供决策信息。
7、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交流信访工作经验,培训基层信访干部。
8、负责全县心房工作平时考核及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搞好信访工作选优评差,落实“一票否决”。
9、完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1、 案件办理工作岗位
全面负责中、省、市、县领导批示要结果信访案件的查处、督查、督办、上报工作,包括自立案件、中省市领导批示要结果的案件、县上领导交办的案件,在全县影响较大,需要县委,县政府派工作组查办的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来访接待工作岗位
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登记工作;定期不定期向领导机关报告群众上访情况及反映的突出问题;协调和参与一些较大规模群体上访的处置工作;督促协调发生越级上访的乡镇、部门按规定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接人;协调县级领导搞好周三接待日工作;按照来信反映的问题及涉及内容,及时送局领导及县级主管领导批阅;根据批示意见发送涉案单位处理,督促涉案单位认真办理并及时上报。
3、 政秘股
负责局机关协调工作,协调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收集局支部会、局务会、干部会议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局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综合材料及信访信息的起草和文件制作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微机联网,保持与中省市信访主观部门上下联系畅通;负责搞好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信访工作“选优评差”工作,按时上报月报,季报和年报表;负责各类材料,要结果案件报告的打印、校对和装订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及后勤事务管理;负责全局人事、工资、职工离退休、公务员、工人技术升等、职称考核和评定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公益活动等工作。负责检修和保养车辆,使车况保持良好,行车安全,保证正常工作用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29-3492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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